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费用及减免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附表,共八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原青岛市国税局互联网站(old.qd-n-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260,传真:0532-83931256)。
一、概述
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和管理规范。根据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注重公开时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涵盖了行政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执法结果等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布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政策解读。
三是严格把关强化督导,维护申请人权益。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管理。积极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岛税务官方门户网站建设,全面强化“青岛税务”微博、微信运维,确定了国地税双方轮值的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利用“税税通”APP和“网上办税厅”公开有关信息,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12366热线和办税服务厅场所等公开载体渠道建设。全面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效,全力以赴保畅通,工作时间全员上线接听电话,回应纳税人诉求。紧扣政策业务时点开展培训,提高答复准确率。积极做好语音质量检测,实现检测覆盖率100%。积极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政策推动工作,协助解决政策推广难点,提高咨询服务实效。提高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示公告栏等设施使用效率,全面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及办税操作指南,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建设,提高咨询答复的权威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联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立足网站、“手机税税通”、微信等平台,整合宣传资源,通过科学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联合召开信息发布会,公布改革推进情况,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最新政策,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全年围绕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等要事大事,整合全媒体资源,拓宽战线阵地,不断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
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公开。将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和内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编制涵盖国税机关全部执法权力事项的税收执法权责清单,通过国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制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任务分工安排》,将涉税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和办理结果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通过互联网站“税税通”网上办税厅进行公开,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出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办理指南,做好行政许可公开。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许可部门等信息,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互联网站专栏进行公开。
拓展税务柔性行政体系,改进税收行政执法方式。积极开展税收法援助,推动各级依法公平、公正地办理涉税案件。探索纳税人“诚信推定”,助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改善营商环境。建立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深入贯彻宣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借助营改增大辅导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税企邮箱等,积极宣传国地税合作、征管体制改革、涉税政策知识、便利纳税人的改革措施以及纳税服务提醒等事项。
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站首页设置“涉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栏目,重点公开欠税公告、个体定税、未申报限改、宣告证件失效、非正常户认定公示、送达公告、税收优惠公告等事项,注重税收执法结果公开,增强税收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修订完善《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在互联网站设置“政策法规”模块,主动公开涉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将政策落实情况在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动态更新。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站将清理情况进行公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便民优势,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基层局通过在互联网站设立“通知通告”“纳税人学堂”等栏目,积极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大力优化纳税服务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为纳税人解难题、助发展。推进“全职能一窗式”办税服务,推行关联业务“并联处理”模式,压缩涉税业务办理时间。积极推广多元化办税,拓展社会化纳税服务,打造税银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立起立体化、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渠道。
推行实名办税,实现纳税人信息“一次采集、全市通用、国地税共享互认”。稳步推进无纸化办税试点,进一步拓宽同城通办范围,使业务事项达到了六大类108个事项。升级完善税收业务规范系统,推行“互联网+电子地图”,推进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与地税实现电子档案信息“一家受理,两家共享”。
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纳税人学堂”新模式,推广“个性定制”,为纳税人开出“学堂菜单”。2017年,利用互联网站择优发布课件142个,发布实体学堂开课信息287次,网上纳税人学堂累计访问量超32.1万次。试点“直播+税务”培训。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在试点单位开展“直播”培训,开辟“纳税人经验分享”模块,满足不同群体纳税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
积极参与青岛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互联网站设置“纳税信用等级”专项模块,依法向社会公开纳税人信用,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大数据”开展纳税行为指数分析,出具《纳税人办税行为报告》,提高服务准度。2017年,在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的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青岛国税位列全国第三。
(四)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本级概况等信息,加大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主动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在内部网站和外部专栏网站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在外部专栏网站设置了纳税咨询服务、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和税务机关联系电话,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工作。规范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管理,落实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管理,强化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青岛国税内外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做到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机制规范办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过程管理,通过严把“三个关口”细化“三项机制”,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程可回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努力把依申请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和谐的有力工具。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共受理7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时限答复了申请人。
(一)规范受理渠道登记机制,严把申请入口质量关
综合运用各类平台方式,开设三方面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分类分策做好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工作,方便申请人合理、便捷、有效地提出政府信息申请。一是规范当面申请受理程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当面受理上门申请,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进行现场填报辅导和制度解释,认真审查申请资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登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登记台账”。二是规范书面申请的反馈方法。扩大受理申请途径,对通过信函、邮件、网页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专职人员及时登记并联系申请人确认申请事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一次申请、备案跟踪、反馈指导”的方法,就有关申请信息进行留底备案。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电话申请引导方式。安排专人值守政务公开电话,并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探索形成了“依申请公开电话引导解释规范”,确保申请人一个电话全面知晓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和注意事项,并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适当帮助。
(二)健全联动办理推进机制,严把信息落实效能关
一是在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保密管理、政务督查、依法行政等组织机构以及各职能部门全面参与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责任体制,严格明确组织协调、保密审查、督办检查、复议应对以及涉税信息调查等各方面工作责任,并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日常督查范围,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推进。二是在健全内部协调、办理留痕机制上下功夫。对确认受理的申请事项,实行“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全程留痕、限时反馈”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申请一动议”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集体研究,一次性集中部署申请事项办理计划、研究事项难点、明确推进时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行动步骤、标准要求的高度统一,有效提高申请事项办理效率。三是全面规范内部流转文书。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工作传递单”等内部流转资料,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等基本模板,实现对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过程的全方位书面见证,实现环环有凭为证、步步有迹可循,为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奠定扎实基础。
(三)细化分类回复审查机制,严把答复信息满意关
一是建立特殊答复信息联合会商审查机制。为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信息答复、不予公开答复等特殊情形的审查。严格履行答复意见的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程序,明确后续跟进措施,制作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程序合法、表述合规、内容合理、服务合情。二是建立分类回复文书示范文本。按照正常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本单位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等不同情形,分类制作了标准格式的“告知书”文本,增加申请人权益保障内容,确保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三是严格规范告知书邮寄方式。严格落实邮政法规定,对告知书送达方式统一规定采用邮政企业,不得采用快递企业,并妥善留存送达回证,确保送达方式合法合规。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
2017年,共发生10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国税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共有15人,其中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人,各区、市国税局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4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4170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4755 |
2.媒体公开 |
条 |
1738 |
3.办税厅及其他 |
条 |
5213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71 |
网上申请 |
条 |
4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1 |
其中:1.同意公开 |
条 |
20 |
2.否决公开 |
条 |
51 |
行政复议数 |
条 |
1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5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费用及减免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附表,共八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原青岛市国税局互联网站(old.qd-n-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260,传真:0532-83931256)。
一、概述
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理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和管理规范。根据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注重公开时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涵盖了行政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执法结果等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定期梳理应公开内容,及时对外公布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政策解读。
三是严格把关强化督导,维护申请人权益。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管理。积极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岛税务官方门户网站建设,全面强化“青岛税务”微博、微信运维,确定了国地税双方轮值的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利用“税税通”APP和“网上办税厅”公开有关信息,增强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12366热线和办税服务厅场所等公开载体渠道建设。全面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效,全力以赴保畅通,工作时间全员上线接听电话,回应纳税人诉求。紧扣政策业务时点开展培训,提高答复准确率。积极做好语音质量检测,实现检测覆盖率100%。积极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政策推动工作,协助解决政策推广难点,提高咨询服务实效。提高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示公告栏等设施使用效率,全面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及办税操作指南,加强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建设,提高咨询答复的权威性,有效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联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立足网站、“手机税税通”、微信等平台,整合宣传资源,通过科学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联合召开信息发布会,公布改革推进情况,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最新政策,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全年围绕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等要事大事,整合全媒体资源,拓宽战线阵地,不断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
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公开。将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和内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编制涵盖国税机关全部执法权力事项的税收执法权责清单,通过国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制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出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任务分工安排》,将涉税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和办理结果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通过互联网站“税税通”网上办税厅进行公开,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出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和办理指南,做好行政许可公开。简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许可部门等信息,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互联网站专栏进行公开。
拓展税务柔性行政体系,改进税收行政执法方式。积极开展税收法援助,推动各级依法公平、公正地办理涉税案件。探索纳税人“诚信推定”,助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改善营商环境。建立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深入贯彻宣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借助营改增大辅导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等,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税企邮箱等,积极宣传国地税合作、征管体制改革、涉税政策知识、便利纳税人的改革措施以及纳税服务提醒等事项。
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站首页设置“涉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栏目,重点公开欠税公告、个体定税、未申报限改、宣告证件失效、非正常户认定公示、送达公告、税收优惠公告等事项,注重税收执法结果公开,增强税收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修订完善《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在互联网站设置“政策法规”模块,主动公开涉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将政策落实情况在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动态更新。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站将清理情况进行公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便民优势,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基层局通过在互联网站设立“通知通告”“纳税人学堂”等栏目,积极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大力优化纳税服务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为纳税人解难题、助发展。推进“全职能一窗式”办税服务,推行关联业务“并联处理”模式,压缩涉税业务办理时间。积极推广多元化办税,拓展社会化纳税服务,打造税银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立起立体化、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渠道。
推行实名办税,实现纳税人信息“一次采集、全市通用、国地税共享互认”。稳步推进无纸化办税试点,进一步拓宽同城通办范围,使业务事项达到了六大类108个事项。升级完善税收业务规范系统,推行“互联网+电子地图”,推进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与地税实现电子档案信息“一家受理,两家共享”。
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纳税人学堂”新模式,推广“个性定制”,为纳税人开出“学堂菜单”。2017年,利用互联网站择优发布课件142个,发布实体学堂开课信息287次,网上纳税人学堂累计访问量超32.1万次。试点“直播+税务”培训。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在试点单位开展“直播”培训,开辟“纳税人经验分享”模块,满足不同群体纳税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
积极参与青岛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互联网站设置“纳税信用等级”专项模块,依法向社会公开纳税人信用,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大数据”开展纳税行为指数分析,出具《纳税人办税行为报告》,提高服务准度。2017年,在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的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青岛国税位列全国第三。
(四)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本级概况等信息,加大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主动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在内部网站和外部专栏网站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公开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在外部专栏网站设置了纳税咨询服务、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和税务机关联系电话,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工作。规范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管理,落实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管理,强化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青岛国税内外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做到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机制规范办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过程管理,通过严把“三个关口”细化“三项机制”,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程可回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努力把依申请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和谐的有力工具。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共受理7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时限答复了申请人。
(一)规范受理渠道登记机制,严把申请入口质量关
综合运用各类平台方式,开设三方面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分类分策做好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工作,方便申请人合理、便捷、有效地提出政府信息申请。一是规范当面申请受理程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当面受理上门申请,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进行现场填报辅导和制度解释,认真审查申请资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登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登记台账”。二是规范书面申请的反馈方法。扩大受理申请途径,对通过信函、邮件、网页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专职人员及时登记并联系申请人确认申请事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一次申请、备案跟踪、反馈指导”的方法,就有关申请信息进行留底备案。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电话申请引导方式。安排专人值守政务公开电话,并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探索形成了“依申请公开电话引导解释规范”,确保申请人一个电话全面知晓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和注意事项,并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适当帮助。
(二)健全联动办理推进机制,严把信息落实效能关
一是在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保密管理、政务督查、依法行政等组织机构以及各职能部门全面参与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责任体制,严格明确组织协调、保密审查、督办检查、复议应对以及涉税信息调查等各方面工作责任,并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日常督查范围,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推进。二是在健全内部协调、办理留痕机制上下功夫。对确认受理的申请事项,实行“集体研究、统一部署、全程留痕、限时反馈”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申请一动议”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集体研究,一次性集中部署申请事项办理计划、研究事项难点、明确推进时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行动步骤、标准要求的高度统一,有效提高申请事项办理效率。三是全面规范内部流转文书。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工作传递单”等内部流转资料,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等基本模板,实现对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过程的全方位书面见证,实现环环有凭为证、步步有迹可循,为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奠定扎实基础。
(三)细化分类回复审查机制,严把答复信息满意关
一是建立特殊答复信息联合会商审查机制。为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信息答复、不予公开答复等特殊情形的审查。严格履行答复意见的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程序,明确后续跟进措施,制作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程序合法、表述合规、内容合理、服务合情。二是建立分类回复文书示范文本。按照正常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本单位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等不同情形,分类制作了标准格式的“告知书”文本,增加申请人权益保障内容,确保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三是严格规范告知书邮寄方式。严格落实邮政法规定,对告知书送达方式统一规定采用邮政企业,不得采用快递企业,并妥善留存送达回证,确保送达方式合法合规。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
2017年,共发生10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青岛市国税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国税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共有15人,其中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人,各区、市国税局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4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4170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4755 |
2.媒体公开 |
条 |
1738 |
3.办税厅及其他 |
条 |
5213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71 |
网上申请 |
条 |
4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1 |
其中:1.同意公开 |
条 |
20 |
2.否决公开 |
条 |
51 |
行政复议数 |
条 |
1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5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